天佑德酒(002646) -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12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 公共事务的能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 得兼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