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德酒(002646) -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2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