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3] - 收购股份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3]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利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4]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程序、表决或内容违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采取法律行动[6]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等多项内容[7]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9]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等相关规定[10]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相关规定[1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设职工董事1名[20]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0]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不同关联交易情形的审议规定[21] 财务与利润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5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且超5000万元,属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30] 章程相关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 《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国科微(300672) - 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