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国科微国科微(SZ:300672)2025-12-12 21:0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7]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和理由并披露[21]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和理由并披露[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会议资料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7]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1] 其他规定 - 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2]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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