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国科微国科微(SZ:300672)2025-12-12 21:04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5] 募集资金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内容,2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7]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并2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7]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支付特定事项以自筹资金支付后也可在6个月内置换[12] - 置换事项经董事会等通过,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2]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1]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募集资金净额50%[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5]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开立或注销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13]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等同意,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5] 节余与超募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审议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使用[16]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超总额30%[17]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7]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等同意[21] - 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1] 募投项目资金管理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最近一次披露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23]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募集资金审计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结论[25]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公司董事会应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25]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 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董事会应公告相关违规情形、后果及措施[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7]

国科微(3006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