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原则 - 处理关联交易应遵循避免或减少、公平定价等原则[2]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等[12] 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特定外)少于30万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特定外)超30万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特定外)少于300万或少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特定外)超3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5]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等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9] - 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相关义务[10] - 出现关联董事争议,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需回避则该董事应回避[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规定比照执行[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