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科技(0030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同兴科技同兴科技(SZ:003027)2025-12-12 21:04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2]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4]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4]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2] 披露原则与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应体现三公原则,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4]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9] - 公司可申请豁免信息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10]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需遵守公平原则并提示风险[10]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8] 临时报告规定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司或董事会公章[2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1] 业绩预告豁免与要求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豁免披露业绩预告[26] - 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可豁免披露业绩预告[26] - 公司应合理、谨慎、客观、准确披露业绩预告,明确业绩变动范围等[26] 业绩预告时间与修正 - 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1月31日,第一季度等分别不晚于当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27] - 业绩预计以区间方式进行时,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50%[29] - 区间预计业绩时,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需修正;确数预计时,变动达50%以上需修正[29] 业绩快报差异处理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需致歉并说明情况[31]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5] 内部报告责任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首要责任人为最先知悉人、直接经办人及其部门负责人[36] 考核与制度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制度情况纳入公司考核范围[39]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未按制度要求进行内部报告,相关责任人应担责[39] - 公司定期或临时报告披露后,负责机构应按规定备案并供公众查阅[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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