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高新发展高新发展(SZ:000628)2025-12-12 21:04

内审机构与人员 - 审计法务部为公司内审机构,在党委和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工作[8] - 公司根据规模和业务性质配备内审人员,可聘请中介或借用人员[11] 审计工作流程 - 内审机构编制年度计划和总结,起草规章制度,开展多项审计监督工作[9]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党委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20] - 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送达,特殊业务可在实施时送达[25] 审计结果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需在10日内提交书面意见[18] - 被审计单位需在收到《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计划,90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结果报告[36] 其他规定 - 子公司各类审计活动应在正式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内审机构备案[34] - 内审机构指定专人保管审计档案,外单位借阅需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40] -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废止[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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