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晶瑞电材晶瑞电材(SZ:300655)2025-12-12 21: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5]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现行法规规定外信息并遵循公平等原则[7]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分析师等[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0]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信息发布要求 - 发布公告信息须在指定报纸或网站第一时间刊登[13] 股东会与网站管理 - 召开股东会要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并可邀请媒体报道[13] - 公司网站应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14]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在互动易平台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公平,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15] - 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不得对股价作预测承诺等[16] - 互动易信息受质疑且涉及股价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信息[17] 说明会召开情形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9] 活动记录与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9] - 活动档案应分类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4] 与调研机构沟通 - 与调研机构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24] - 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或使用研究报告等文件前需知会公司,文件有误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7]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八项[27] - 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配合[28]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等素质和技能[28] 培训与信息审查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9] - 应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9]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1] - 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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