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召集人提前十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特定情形下召集人五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工作组提前三日发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人一票表决权[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通讯表决回复意见时限不少于四个工作日[19] - 汇总意见及修改后议案表决时限四日前发至各委员[19] 委员会职责 - 制定公司董高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9] - 组织公司董高人员绩效评价,可委托第三方开展[9] - 要求公司高管支持工作,尽快全面回答问题[10] - 调查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及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提改进建议[1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并披露意见理由[9] - 必要时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21] - 议事规则董事会通过执行,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