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3007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万隆光电万隆光电(SZ:300710)2025-12-12 21:0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撤换[15]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双方至少保存10年[29]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借款或资金往来超300万或净资产5%需发表意见[25]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31] - 辞职或任期届满,义务合理期间内不解除[3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2]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至少”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3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不一致按新规定修订报股东会批准[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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