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300710)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 减值测试,重点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恰当考虑 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 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存在"商誉" 事项的所有子公司、子公司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 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第五条 公司应合理区分并分别处理商誉减值事项和并购重组相关方的业绩补 偿事项,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