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和管理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1] 委员条件与职责 - 委员需满足不具禁止性情形等条件[2] - 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材料并提交提案[2] 主要职权与流程 - 职权包括制订员工收入分配等方案[2] - 制订的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2] 绩效评价与报酬 - 董事和高管作年度述职报告并自我评价[3] - 委员会按标准进行绩效评价[3] -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报审议[3]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提前7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3] - 快捷通知2日未提异议视为收到通知[3] - 现场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4]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相关内容[4] - 证券事务部人员和非委员董事可列席会议[4]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