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美利云美利云(SZ:000815)2025-12-12 21: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5] - 公司提供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6] 会议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5]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7] 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该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9] 董事候选人提名 -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筹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提名[30] - 除第一届外,历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提名[31]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利害关系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33]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3]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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