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 价,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 2、交易标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交易,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