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 -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长安汽车长安汽车(SZ:000625)2025-12-12 21:19

委员会组成 -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1名[4] - 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聘连任[5] 会议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经召集人或2名以上成员提议应召开[10] -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各成员和列席人员[12] - 委员会会议应由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18] - 成员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每人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成员委托[19] - 会议记录需保存,保存年限不得少于十年[17] 职责与决策 - 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战略、规划、投融资等并提建议[7] - 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除非另有授权[8] - 本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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