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相关 - 制度目的是规范信息披露,提高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实施,董事长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9] - 适用于公司多类人员和机构[9]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实施[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生效[53][54]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高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声明理由[5] - 董事、高管保证定期、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披露[15] - 信息披露文件含定期、临时报告,在指定网站披露全文和摘要[14]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分别为4个月、2个月、1个月内[16]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0] - 部分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超三个月属重大事件[21]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2] 披露义务与时间 - 重大事件在多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2] - 涉及收购等股本变化依法报告、公告[23] - 关注股票异常交易,异常时了解情况披露[23] -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2个交易日披露[4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29] - 单笔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需及时披露[32]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50%后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签署日常交易合同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38] 管理与责任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主要责任人[46]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由董事会秘书领导[46]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会了解财务经营情况[47]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处分、追究赔偿[49]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信息披露义务人赔偿,相关人员连带赔偿[49] - 各部门与中介机构约定保密义务,擅自披露可追究责任[49]
振邦智能(0030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