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0030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振邦智能振邦智能(SZ:003028)2025-12-12 22:0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中第2项或第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13] - 其余事项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个标准之一需报告[13]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需经程序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需经程序并披露[16] 诉讼和仲裁关注标准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关注[17] 重大风险界定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7] 重大变更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变更[19] 重大信息相关 - 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6] -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等事项及进展[8] 信息报告义务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特定事项有较大影响时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0]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特定事件时应及时报送信息并通报进程[21] 报告时间与材料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4]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含原因、协议、批文等内容[25] 内部责任人职责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高管等人员[28]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备案[2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9] 培训与追责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2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