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 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事宜,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其中,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 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 评价等方式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