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报外,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