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工大科雅工大科雅(SZ:301197)2025-12-15 07:5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2]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和“监事”,作废《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3] 股份相关规定 - 已发行股份数为12,054.00万股,均为普通股[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15] - 因不同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7] - 不同主体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9]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诉讼[9][11] - 股东需遵守规定,滥用权利承担相应责任[11]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14] - 部分财务资助事项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5] 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关通知和反馈时间要求[16][17] - 不同主体有权提出提案,股东大会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18][23] -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不同[22] 董事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2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等义务[25][2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有相关人员构成要求[27] 关联交易与审计委员会 - 不同关联交易金额有不同审议和披露要求[28]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有会议召开和决议规则[32][33]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35] - 公司分配利润有提取公积金和分红相关规定[35][3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环节表决通过[37]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要求[3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8]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公司修订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