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工大科雅工大科雅(SZ:301197)2025-12-15 07:5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8][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报告机制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等[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会计年度前后提交计划和报告[16] 审计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其他规定 - 成员辞任致人数不足或缺专业人士,原成员履职至新成员就任[5] - 细则与法规等矛盾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1][2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