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工大科雅工大科雅(SZ:301197)2025-12-15 07:52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或更换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6] - 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新董事候选人提案[7]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 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1] - 投票超或少于规定情况的有效性说明[12] 其他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通知中说明[13]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