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任职限制 - 贪污等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6] - 担任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6]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对董事会负责[9]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人,人数由董事会决定[14]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17] 总经理办公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1] - 至少提前1天由秘书通知参会人员[21] - 决策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时应召开[22] - 会议内容经讨论后由总经理做最后决策[23] 总经理职权 - 在年度经营计划开支预算内审批具体经营开支[24] - 享有对正常使用到年限应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权[25] - 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情况[27] - 遇重大事故等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27] - 负责组织除董事会聘任外其他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29] -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资产使用等情况[30] -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3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负责组织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29] - 三种情形须修改细则,由总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