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报送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12] - 公司应在董事会批准年度报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14] - 公司应在董事会批准中期报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4]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第一、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且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5] 报告审计 - 公司半年度报告若下半年有利润分配等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3] 会议决议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等内容[2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所涉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作出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知悉重大事件发生等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5] - 对重大事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后,应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如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6][27]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及时披露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27]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价有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商业秘密披露 -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符合特定情形且信息未公开或泄露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28]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豁免披露的方式、所涉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等事项[28][29]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当及时披露[29]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可在早间、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申请临时停牌并披露报告[29] 信息披露机构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公司证券管理部,邮编100088[30]
天音控股(0008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