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0008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天音控股天音控股(SZ:000829)2025-12-15 11:4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9] - 使用超募资金偿贷或补流,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1]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与预计收益[9] - 超募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9]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3] 资金检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资项目进展[23]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募资存放与使用[24] 现金管理与公告 - 使用暂时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 用闲置募资补流经董事会通过,两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并公告[19] - 补流到期部分归还,全部归还后两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并公告[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016年相关制度废止[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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