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600298)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SH:600298)2025-12-15 16:3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六名[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担保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9] 政府补助通报 - 收到单笔政府补助金额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净资产10%以上,财务部应及时向董事会通报并由董事会对外公告[10]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两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3] 资料提供 - 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两日向全体董事提供足够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5]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关联交易时,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会议记录与备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4] - 董事会秘书需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