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龙源技术龙源技术(SZ:300105)2025-12-15 16:3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12月[1]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5]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证券法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0] 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4]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14]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4] - 公司开展投资者说明会需事先公告,事后披露情况[14]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6]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6]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相关人员应知会董事会秘书,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19] - 公司接待实地调研投资者按了解信息意图、安排接待等程序进行[19]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20]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公司应编制记录表并在平台和网站刊载[20]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1] 时间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1] 互动易平台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