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安车检测安车检测(SZ:300572)2025-12-15 16:30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获悉重大信息需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3]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秘书[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7]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2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24]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24] 信息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人员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秘书,报送书面文件原件[27]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将需披露信息汇报并公开披露[27]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督促内部信息收集上报[27] - 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7]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制度[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1]

安车检测(3005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