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交通基建(01052) - 转让协议

交易信息 - 越秀集团拟转让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85%股权给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7] - 交易总价款为11.535亿元,对应目标公司85%股权价值[25] - 交易总价款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支付时间不能晚于合同生效之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27][29] 项目信息 - 秦滨高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7.08亿元,静态投资53.29亿元[12] - 秦滨高速全长约60.693公里,设置4处收费站[12] 时间节点 - 账目截止日为2025年8月31日[15] - 合同于2025年12月3日在广州市签订[6] - 标的股权最后期限为2026年6月30日,若先决条件未完成或未获豁免,合同自动终止[33] 流程安排 - 完成先决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38] - 先决条件成就或获豁免后,目标公司需在两日内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出资证明书签发[38] - 股权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内,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40个工作日内出具交割审计报告[39][40] 双方保证 - 双方保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及履行合同[44] - 甲方保证按约定支付交易总价款,资金来源合法[47] - 乙方保证目标公司合法存续,出资全部缴付完毕[48] 违约责任 - 若标的股权交割异常,越秀集团需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交易总价款[23] - 乙方违反陈述和保证造成损失应赔偿,接到通知2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62] - 甲方违反保证与承诺,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赔偿[64] 其他条款 - 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行政规费及其他费用[42] -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在15日内向对方提供详细书面报告[70] - 争议未在30日内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78] - 通知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或快递发出,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81] - 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签字,且满足先决条件之日起生效[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