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宁波远洋宁波远洋(SH:601022)2025-12-15 17:46

授权原则 - 董事会授权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权责一致和有效衔接原则[4][6] 授权范围 - 可将部分常规生产经营管理或一定金额、范围投资经营决策事项授权[8] - 法定职权不可授权,如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10][11] - 对新业务、非主营业务、高风险事项等应谨慎、从严授权[11] 管理模式 - 采取“制度+清单+专项”管理模式,分清单和专项授权[14] - 清单授权事项经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决定,实行动态管理[14] - 专项授权以书面形式[14] 权限调整 - 授权范围内权限清单动态调整由董事长专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备案[14] - 超出范围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行使要求 - 被授权主体行使授权应忠实、诚信、勤勉、合法,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范围[15][16] - 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按“三重一大”制度集体研究,特殊情况可传签[16] - 经理层对授权事项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18] - 决策事项未经同意原则上不得转授权[20] 监督责任 -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21] - 可定期或实时调整授权决策方案,特定情况应及时研判调整或收回授权[21][24] - 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对象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慎决策,杜绝越权[25] - 行使授权事项接受董事会监督,董事会可要求报告及整改[22] - 被授权主体有特定行为致严重后果应担责,集体决策成员责任有区分[23] 其他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