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600057) - 厦门象屿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厦门象屿厦门象屿(SH:600057)2025-12-15 18:01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 4 | 1 | | --- | --- | | 10 | | | | |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天衡意字第 283 号 致: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 派陈珂、潘舒原律师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专项律师,就题述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引 言 一、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明确表述或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各项 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4、对于网络投票部分,本法律意见书直接引用上证所信息公司 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和统计结果,本所律师不对该等数据和结 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 一并公告。 | 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