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光明乳业光明乳业(SH:600597)2025-12-15 18: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普通董事,三 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该等名额为公司董事会的法定名额。董事 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产生或更换。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