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1日发出[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资料与细则 - 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留至少10年[12]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2025年12月15日发布生效[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