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联创光电联创光电(SH:600363)2025-12-15 18:1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由公司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公司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4]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相关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相关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关联投资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立公司,按出资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人对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7] 关联交易计算及期限规定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8]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8]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8种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19][20] 关联交易程序 - 关联交易经总裁批准,超权限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2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特别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