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范围 2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六)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 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