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6039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公司应通知保荐机构[7] 募投项目投入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或还贷不超总额30%[13]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使用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6] - 节余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可使用并公告[17]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免程序,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披露[17]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仅变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9] - 变更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多项内容[22] - 转让或置换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多项内容[23]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审计委员会可聘事务所,公司配合承担费用[24]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公告,违规公告情况及措施[25]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调查,年度出核查报告,董事会披露意见[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