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6039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上述相 关工作。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会运作机制, 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筹备并参加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