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富临精工富临精工(SZ:300432)2025-12-15 18:4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实施细则 -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文件日期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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