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是独立董事[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2] - 可多种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多样[12]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4]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4]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