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需披露[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需披露[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6]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并说明情况[19] 人员与股东相关披露 - 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报告并披露[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应报告并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报告并披露[21] 报告编制与审批 - 报告期结束后,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25] -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经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26]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6]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材料,需披露则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27]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27] 信息披露检查与保存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31]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3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股东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32] 信息发布与报送 - 公司信息发布需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定签发[39][40] - 信息披露文件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40] - 董事会秘书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等报送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40] - 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40] 内部审计与保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等工作[38]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36] 资料保管 -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4] 董高人员股票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最迟二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4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当天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公告[4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5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披露义务[51] 数据管理与监管应对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52] - 董事会秘书及秘书处收到监管文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53] 违规处理 - 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5]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5]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58] - 制度与相关文件冲突时按相关文件执行[58]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8]
富临精工(3004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