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09760242元[6] - 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4500万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100%[13] -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持股52.4702%,安东持股3%,安治富持股1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1709760242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2]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1年后符合条件可申请豁免[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或12个月内不得转让[23] - 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公司运营决策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35]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0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富临精工(30043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