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投资者接待 - 董事长为投资者接待第一负责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提前沟通、预约登记并签承诺书[8] 活动管理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需事先公告[9]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等暂缓接待活动[7] - 实施再融资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9]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向交易所报告并签保密协议[10] - 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定期披露[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责任承担 - 违反制度造成损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