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信息披露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9] 沟通渠道管理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10]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7]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保证回复公平性[24][25] 活动与会议要求 - 公司应在互动易平台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完成[8]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8] - 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除披露信息外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调研管理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9]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0][21]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人员与制度管理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指定投资者关系部为专职部门[13][25]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和技能[27] - 公司董秘应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27] 信息发布规范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15]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迎合热点或不当关联[2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泄露不宜公开信息[26] 责任承担 - 公司接待及非授权人员违反制度致重大损害应担责[30]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应承担相应责任[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三诺生物(3002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