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需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 - 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审议[7]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8] 股东会授权事项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8]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下按相应规则确定主持人[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7]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需在原定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说明[19] - 股东会延期,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登记日间隔规定[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提案需非关联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32]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33]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监高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6]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8]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以决议形式作出,且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具体[42] - 不应授权董事会确定自己的权限范围或幅度,不得授权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42] - 提案人应明确提案间关系、是否提交同次股东会表决及表决方式选取原因与合规性[35] - 召集人对提案披露内容补充或更正不得实质性修改提案,相关公告需在网络投票前发布[3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 股东会决议应在结束当日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7]
三诺生物(3002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