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0022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科大讯飞科大讯飞(SZ:002230)2025-12-15 18: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总监、各部门经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