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0022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科大讯飞科大讯飞(SZ:002230)2025-12-15 18:47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2]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15]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管知悉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信息,若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证券异常交易也需提前披露[17][18]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控股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18][21]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2]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组织编写,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1]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应报告,临时公告由信息披露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署[21][26][27]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2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22] 信息管理 - 公司应防止内刊等资料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宣传文件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22] 责任分工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4]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现缺陷督促改正,不改正则向交易所报告[28] 股东与关联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8]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9]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9]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30] 公司制度 - 公司实行严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及交易授权制度[3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4] 资料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部门报告 - 公司各部门等发生规定事件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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