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贝斯特贝斯特(SZ:300580)2025-12-15 18: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负责投资、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公司运行情况的高 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总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认 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财务总监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在任职期间 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外的其他职务。财务总监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 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无锡贝斯特 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