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意见或委托他人,建议撤换[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4] 提名资料提交 - 有董事提名资格股东在董事会召开10日前提交资料[16] - 董事会在董事会召开20日前提交董事提名相关资料[16] - 经理提名高管,董事会办公室10日前提交候选人资料[16] 文件废止 - 2009年9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