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2025年12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该业务[3] - 金额不超10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2][3][5] - 期限自通过日起12个月内,单笔不超12个月[2][3][5] - 业务标的为部分无抵押质押应收账款[4] - 合作机构为无关联金融机构[5] - 采用无追索权保理方式[5] - 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会审议[2][3][6] - 有助于盘活资产,利于公司发展[7]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2025年12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该业务[3] - 金额不超10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2][3][5] - 期限自通过日起12个月内,单笔不超12个月[2][3][5] - 业务标的为部分无抵押质押应收账款[4] - 合作机构为无关联金融机构[5] - 采用无追索权保理方式[5] - 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会审议[2][3][6] - 有助于盘活资产,利于公司发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