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普冉股份普冉股份(SH:688766)2025-12-15 19:15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4] - 激励对象未含特定人员[4] 激励计划流程 - 召开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4] - 激励计划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 激励计划评估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等合规,未侵犯股东利益[5]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5]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获委员会同意[5]